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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8

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

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区委办[2012]13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教育重点

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最近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文章为学习重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七个一”主题教育,力求广大党员干部在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上有新提升,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为实现“首善之区”建设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题教育安排

活动时间从5月份开始,至今年12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教育对象为各单位党员干部。教育方式以各单位自行组织教育为主,集中组织教育为辅。

三、主题教育内容

围绕前述主题教育重点,着重抓好以下“七个一”:

(一)开展一场思想讨论。要求召开一次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围绕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精神,着重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四方面开展对照检查,组织讨论,进一步提高对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认识。

(二)开展一项廉政教育。开展以“一天一提醒、一周一廉讯、一月一廉课、一季一廉文、一年一廉评”为主要内容的“岗前五廉教育”系列活动。一天一提醒,主要指在电脑上设置廉政桌面、廉政屏保,加强日常提醒;一周一廉讯,主要指每周集中发送一次廉政短信息;一月一廉课,主要指每月开展一次岗位廉政教育;一季一廉文,主要指每季度寄送一篇廉政文章;一年一廉评,主要指每年年底开展一次述廉考评活动。各单位还可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岗前“五廉”教育形式。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违纪违法案件电教片、印发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四)单位主要领导上一次廉政党课。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五)组织一次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一次“修医德、铸医魂”职业精神大讨论。以“凝炼卫生职业精神、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

(七)举办一次“我身边的典型”的演讲比赛。以工作和生活在身边的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医德医风标兵等“我身边的典型”为对象,大力宣传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全面展示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新风采,充分展现卫生系统良好精神风貌。

四、主题教育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全力抓,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将主题教育纳入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之中,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要细化方案措施,明确每阶段工作目标,确保取得实效。

(二)搞好结合,注重实效。要把教育活动与“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和“解放思想、创新转型”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单位要勇于创新,改进方式方法,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创新“自选动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教育活动真正入脑入心,富有成效。

(三)要加强督查,巩固效果。为使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局纪检委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真正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教育格局。各单位在抓好主题教育的同时,要巩固深化教育成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深化教育实效,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经验与做法。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主题教育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