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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4

各科室:

为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并以文明单位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打造医院品牌,塑造具有时代特色医院形象,促进医院快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台州市立医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06-2010年)》,经研究决定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要求各科室认真对照《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浙文明〔2000〕4号)》开展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医疗新风,优化医疗环境,为台州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健康幸福、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创新、优质高效、一切为了群众健康”的办院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核心内容,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和治理医药商业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以及区卫生系统“形象建设年”等活动,全面提升医院品位,抓内涵建设,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列入年度工作重点。

2、创建以人为本服务模式,实现医患关系零距离。从提高技术、完善服务、优化环境着手,处处体现人文关怀,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功能、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

3、创建以人为本管理模式,实现服务保障零障碍。加强对“三不合理”、收受“红包”、药品促销等行业不正之风的治理,建立一个医患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的规范化和人性化管理、服务模式。

4、创建以人为本医院文化,实现人际关系零隔阂。利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展现和弘扬医院文化,努力推动它的发展与进步,积极引导职工和病人融入其中,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境界,形成与人为善、与人为睦、与人为诚的人际关系,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让广大病人看病放心、住院舒心,让医护人员工作安心、生活顺心。

5、确保“绿色医院”。实现“环境园林化、条件舒适化、设备现代化、病房家庭化、服务人性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有考核。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融宣传、教育、创建于一体的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广泛吸引干部职工参与。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促检查,使创建活动成为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多城同创”、“医院管理年”以及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开拓创新,敢于实践。

(二)突出思想道德教育主题。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通过创建,使我院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在当地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主动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单位,要总结推广文明单位的创建经验,注重抓好各项基础建设,加强创建活动的台帐资料管理。

(四)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医院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对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以及优良传统的作风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3、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视对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开展“三德”教育,突出职业道德建设项目,端正行业作风,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重视礼仪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礼仪环境,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五)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和行为有章可顺,同时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管理,通过定期检查考评,严格奖惩制度,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从制度上、管理上确保行风建设落到实处。

2、 优化环境,以人为本。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和人文理念,将人性化服务渗透到每一个就诊病人的每一个诊疗环节中。注重细节,深化导诊服务、便民措施,推广文明用语、礼貌服务,优化环境、主动追踪,使病人真切感受到亲切温暖、放心和舒心,体现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3、精益求精,提高水平。鼓励医务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切实为病人解除疾苦,不断增加和更新诊疗设备,使医院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能力跟上现代医学发展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确保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六)公开承诺,强化监督。推行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实行公开透明服务和院务公开。主动公开服务规范、价格、费用清单,主动接受监督,并实行定期随访、问卷、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定期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医院承诺:遵守行业纪律,遵守服务规范和行为规范,提供廉洁、诚信、优质服务。主动邀请社会监督,通过系列措施保证行风建设取得成效。

(七)重视职工的科技、文化、业务素质培训;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文体活动丰富多彩;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广泛深入,做到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等各项计划生育指标达到要求。

(八)进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五五”普法学习;安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无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发率和安全事故发生率低于规定指标;民事纠纷少,干部、职工中无赌博、封建迷信、婚丧事大操大办等现象发生。

(九)环境优美环保达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健全工作、生产环境制度,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单位内外及生活区环境整洁;环卫设施配备齐全、完好,卫生工作先进;环保工作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整体上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的要求。

(十)扎实有效地开展“双百结对、共创文明”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义务献血、助残扶弱、慈善捐赠和各种志愿者活动。并具体做好惠民医院、椒江区慈善救助中心、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椒江区抗癌防病协会、“有心有爱”心脏病救助中心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浙文明〔2000〕4号)

                                                                           台州市立医院

                                                                       二○○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