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汇款信息
户名:台州市立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31002472630676D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东段581号
银行账户:1207 0111 0904 9121 110
开户银行:工行台州市分行椒江营业部
注:1. 转账务必注明:伦理审查费+项目名称关键字
2. 财务电话:0576-88858005
3. 审查费标准均为含税,医院为申办方等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
4. 初始审查需会前5个工作日完成打款,其他类型审查需递交资料前完成打款。
5. 打款后,打开链接“https://kdocs.cn/l/cdlleSh6vo5D”,在金山文档中填写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增值税电子发票会在打款后2周内开具。
二、审查费用收费标准
①注册类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含体外诊断试剂)进行伦理审查时,收费标准如下:
审查类别 | 审查费用 | |
初始审查 | 会议审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 | 8480元/项 |
会议审查(本中心为参与单位) | 5300元/项 | |
快速审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 | 3180元/项 | |
快速审查(本中心为参与单位) | 2120元/项 | |
重大/持续违背方案、与研究相关的非预期严重不良事件 | 会议审查 | 2120元/项 |
复审、修正案、与研究相关的预期严重不良事件、定期跟踪审查(含3、6、12个月) | 快速审查 | 1590元/项(定期跟踪审查≤6个月的,按一半收取) |
备注:偏离/一般违背方案审查、本中心发生与研究无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其他中心发生的SAE/SUSAR、结题审查、暂停或终止研究审查不收费。
②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时,收费标准如下:
1)基金会和公司等赞助项目初始审查时,会议审查 2120元/项,快速审查 1060元/项。
2)自筹项目初始审查时,会议审查 530元/项,快速审查 106元/项。
3)复审、跟踪审查不收费。